Chapter 13

    第四顆行星是實業家的行星。這位先生是這樣忙碌,以致於小王子到達的時候,他連頭也不肯抬起來看一看。

    「你好!」來者對他說;「你的香煙熄了。」

    「三加二是五,五加七、十二,十二加三、十五。你好。十五加七、二十二。二十二加六、二十八。我沒時間點火。二十六加五、三十一。呃!這樣一共是五億零一百六十二萬二千七百三十一。」

    「五億的什麼?」

    「五億一百萬的什麼?」小王子再問他。在他一生中,一旦問了問題就從來不放棄。實業家抬起了頭:

    「我從住在這個行星五十四年以來,只不過受了三次打擾。第一次,已經是二十三年前的事,被一隻不知從哪兒掉下來的金龜子所打擾。它到處嗡嗡、嗡嗡的大聲響,使我在一次加法中錯了四個地方。第二次在十二年前,被關節炎所困擾,我缺少運動,我沒時間散步。我是嚴肅的。那第三次就是現在。我剛才說五億一百萬......」

    「百萬的什麼?」

    這位實業家知道他沒希望獲得安靜。於是說:

    「百萬的那些小東西,那些有時候在天上出現的小東西。」

    「蒼蠅?」

    「不對,那些小小的亮晶晶的東西!」

    「蜜蜂?」

    「不對。那些鍍金的小東西,常使懶惰鬼做夢的。可是我是嚴肅的,我!我沒時間做夢。」

    「啊!星星?」

    「你猜中了,就是星星。」

    「你拿五億一百萬的星星幹什麼?」

    「五億零一百六十二萬二千七百三十一。我是嚴肅的,我,我一點不馬虎。」

    「你拿這些幹什麼?」

    「沒什麼。我佔有他們。」

    「你佔有星星?」

    「是的。」

    「但是我已經看見過一位國王,他......」

    「國王不佔有,他們統治。這是不大相同的。」

    「你佔有那些星星有什麼用?」

    「使我變成富翁呀!」

    「變成富翁對你有什麼用?」

    「來買別的星星,假如有人找到的話。」

    「哦......」

    這個傢伙,小王子對自己說,他的理論有點像酒鬼。

    然而他又繼續問:

    「一個人怎麼佔有那些星星?」

    「它們是屬於誰的?」實業家急躁的反問。

    「我不知道。不屬於誰。」

    「這樣說來他們是屬於我的,因為我最先想到這個。」

    「這樣就夠嗎?」

    「當然啦。當你找到一顆鑽石,它不屬於別人,它就是你的。當你發現一個島不屬於別人,它就是你的。當你最先有個觀念,你申請執照,它就是你的。而我,我佔有星星,因為在我以前沒有任何人曾經想過佔有他們。」

    「這倒是真的。」小王子說:「你拿它們做什麼?」

    「我管理他們。我算它們又算它們。」實業家回答說:「這不是簡單的,但我是嚴肅的人!」

    小王子仍然不覺得滿意。他說:

    「我嗎,假如我佔有條圍巾,我,我可把它纏在脖子上帶著走。我嗎,假如我佔有一朵花,我可以把它摘下來帶著走。但是你不能摘下你的星星!」

    「不,但是我可以把它們放在銀行裡。」

    「這是什麼意思?」

    「這個就是說我在一張小紙條上寫下我星星的數目,然後把這張紙條放在抽屜裡。」

    「這樣就完了?」

    「這樣就夠了!」

    這個倒好玩。小王子這樣想。這個倒相當有詩意,但這個並不算太嚴肅。

    小王子對於嚴肅的事有與大人極不相同的看法。

    他又說:「我嗎,我有一朵花,我每天用水澆花。我擁有三座火山,每個禮拜我都仔細打掃他們。我也打掃一座死火山,誰知道它會不會再噴火?這對我的火山有用,也對我的花有用。但是你並不對那些星星有用......」

    實業家張大了嘴但找不到什麼話來回答。不久小王子就走了。

    「那些大人們的的確確很奇怪。」一路上他不斷地對自己說。